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基本知识
发布人:王嵩  发布时间:2016-10-04   动态浏览次数:1879

 

我国首轮大规模本科教学评估从2003年开始,2008年结束,历时5年,对589所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行了全面评估。从2007年开始,教育部组织对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方案进行立项研究。201110月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》(教高20119号)(简称9号文)。9号文对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,提出了五种评估形式:建立健全学校自我评估,建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,分类开展院校评估,开展专业认证与评估,开展国际评估等。分类的院校评估是指:对2000年以来没有参加过院校评估的新建本科院校实行合格评估,对参加过院校评估且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院校实行审核评估。  

审核主要是指对管理体系(如成本管理体系、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等)的适宜性、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检查活动和过程。一般来说,审核是经过授权和获得相应资格的审核员所从事的活动,是审核员收集客观证据、发现不合格,以促进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。据此,我们可以将普通高等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(外部审核)理解为:由评估机构组织的,对参评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、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与评价的过程。所谓适宜性是指: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与学校所处的客观情况的适应程度;所谓充分性是指: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对学校全部质量活动过程覆盖和控制的程度;所谓有效性是指:学校通过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,完成体系所需的过程或者活动而达到所设定的教学质量目标的程度。

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是针对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估,而非专业或专项评估。评估准则是学校自设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,以及相应的国家(行业)甚至国际标准、规定与要求等(后者称“外部参照点”)。审核评估不设指标体系,只设审核范围。

审核评估的特征是“四不”:不设统一标准、不做评估结论、不对学校分类、不做横向比较。审核评估依据是学校自己设定的目标与标准,实际上是一校一标准。审核评估不做总体性的结论(例如:合格、不合格,以及优、良、差等),而是给出写实性的审核报告。审核报告要肯定成绩,指出不足,提出改进建议。审核评估没有必要对学校进行分类,由于一校一标准,因而一校一类别。审核评估是用自己的标准评自己,与其他学校没有可比性,因而不能做横向比较。审核不设指标体系,只需规定一个评估范围。评估时,就审核范围中的每一项关注“4 个如何”:如何说的(目标),如何做的(做法),效果如何(效果),如何改进(改进)。也就是说,针对每一项内容要考察4 个问题:学校的目标和标准是什么?学校是如何达到目标和标准的?用什么来证明学校已经达到了目标的标准?学校在哪方面和如何进行改进?审核评估真正将质量保障的主体交给了学校。  

从国(境)外审核评估实践和成功经验可见,审核评估评的是学校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。这是基于两种判断:其一,如果学校内部建立了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,则学校的教学质量就能得到保障;其二,如果学校没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,即使有优秀的教师、学生、管理人员和充足的教育资源,也难长期保障教学质量。审核评估相比其他两种评估模式更加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,更加突出评估机构与参评学校间的平等互动,更加重视学校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,更加关注从源头上提高教育质量。

  

 --摘自《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方案设计与实施重点》(中国大学教学2013 年第8 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