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级教学督导组受学校教学督导组的领导,对所在学院的党、政领导负责,根据《东华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》和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计划,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教学检查、教学评价、教学指导、教学咨询、教学信息的反馈等工作,充分发挥其教学管理参谋和教学监督与协调的作用。
1.深入课堂教学、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,进行实地调研与监督,并就改进教学工作、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建议与指导。
2.积极参与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、专业建设情况的评估或评审,参与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、各教学环节教学文件检查与评价等工作,并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3.督促学院和教学系(教研室)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教学文档。
4.对本学院的教风、学风建设情况和教师执行“教师工作规范”情况进行调研,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或措施。
5.在学院教学督导组组长统一协调下,每学期每人至少听课(或评课)20节,并填写听课记录,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,并将相关情况向学院领导通报。